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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住建局关于开展2024年上半年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1-02 21:22:05 本文标签:房屋建筑 基础设施 钦州市 上半年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评标专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4〕396号)精神和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的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突出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的管理,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经研究,我局决定开展2024年上半年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4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在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交易的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随机抽取不低于监管项目总数30%的项目进行检查。

二、检查内容

结合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对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评标文件等开展事中事后随机抽查。重点检查招标程序不规范、弄虚作假,招标投标过程中设置不合理限制和壁垒,将国家已经明令取消的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评标专家违规评标行为,市场主体反映强烈以及对营商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问题。

三、检查方式

(一)全部检查项目均由随机程序抽取产生;

(二)主要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系统和现场查阅项目相关资料。

四、检查组人员构成

组  长:彭 军 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黎国梁 建管科科长

成  员:5名专家(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五、结果应用

(一)检查工作结束后,检查组梳理汇总检查内容向我局提交情况总结,检查结果纳入我局对各招标代理机构的诚信评价范围。检查情况和检查结果在我局门户网站、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布。

(二)对发现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并限期整改。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或移交相关部门查处。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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