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四川省古树名木认定办法》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市中区建成区古树名木的鉴定和排查工作。经我局组织专家审核,形成了拟报请市中区人民政府认定和公布的三级古树目录(共计1株)。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6月24日至6月28日,在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反映,同时欢迎社会各界有关单位和广大群众,积极提供古树和名木资源信息。
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21日
原文地址:https://szjj.leshan.gov.cn/szfcxjsj/tzgg/202406/5aa06166969144d59ddd1b0b745835ae.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