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城镇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及《贵阳市商品住房交付使用备案管理实施意见》,经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查,下列商品房已取得《建设工程竣工规划认可证》、《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供水、供电、燃气、通信、有线电视等部门出具的达到正常使用条件的证明等资料,现对外公示。在公示期内,如对该商品房交付有异议,请联系:85820817;邮箱:gyszjjfjc@163.com。
交房企业名称:贵阳金丰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中铁阅山湖E组团(二期)一标段(E-1#~E-5#住宅;ES-1#~ES-4#商业)
坐落地点:林城路与宾阳大道东南角
总建筑面积:85214.77平方米
其中:住宅建筑面积:80937.88平方米
非住宅建筑面积:4276.89平方米
公示期: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5日
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18日
原文地址:http://zhujianju.guiyang.gov.cn/zfxxgk_5618855/fdzdgknr_5618858/gsgg_5618880/spfjfgs/yynmgshjfgs/202412/t20241218_86371078.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