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有效遏制招标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西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西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串通投标认定处理办法》。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请于2024年7月19日前将意见通过电子邮箱反馈至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附件:《西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智能招标
串通投标认定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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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6月19日
联系电话:0891-6833422,电子邮箱:1026830668@qq.com。
原文地址:http://zjt.xizang.gov.cn/xwzx/tzgg/202406/t20240619_421810.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