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贺政办发﹝2011﹞106号)及有关文件精神,我办对八步区住保中心报来的周汝梅等4户家庭申请购买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光明花园三、四期项目住房的资格进行复核,该4户家庭符合购买条件,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需注明姓名、联系电话、地址等信息),并于2024年7月16日下午6:00前邮寄或直接送市房改办(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日为准)。
公示时间: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7月16日
材料邮寄(送达)地址:贺州市八步区新风街46号市住建局6楼608室
邮政编码:542899
监督电话:0774-5132766
附件:周汝梅等4户家庭申购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光明花园三、四期项目住房资格名单
贺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7月10日
周汝梅等4户家庭申购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光明花园三、四期项目住房资格名单
| 序号 | 申购的项目名称 | 申购类别 | 与主申请人关系 | 婚姻 状况 | 姓名 | 曾用名 | 家庭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 家庭住房情况 | 职务/ 职称 | 备注 |
| 1 | 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光明花园三、四期项目 | 本市城区户籍居民家庭 | 申请人 | 初婚 | 周汝梅 | / | 32440 | 无住房 | / | |
| 配偶 | 再婚 | 蒋家越 | / | 无住房 | / | |||||
| 2 | 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光明花园三、四期项目 | 在本市城区范围居住、工作连续三年的外来务工人员 | 申请人 | 离异 | 曾宜 | / | 36000 | 无住房 | / | |
| 3 | 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光明花园三、四期项目 | 在本市城区范围居住、工作连续三年的外来务工人员 | 申请人 | 未婚 | 黄科先 | / | 36000 | 无住房 | / | |
| 4 | 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光明花园三、四期项目 | 在本市城区范围居住、工作连续三年的外来务工人员 | 申请人 | 未婚 | 杨春草 | / | 36000 | 无住房 | / |
原文地址:http://zjj.gxhz.gov.cn/zfbz/t18675109.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