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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技术性指导文件《深圳市建筑节能改造节能量核定导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1-03 15:34:39 本文标签:建筑节能 深圳市 建设局 技术性 住房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广东省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部署,落实《深圳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深圳市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行动计划》等有关政策要求,更好地规范建筑节能改造节能量核定工作,推动完善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机制,结合深圳市实际情况,我局组织编制了《深圳市建筑节能改造节能量核定导则》,现予发布。我局于2019年6月印发的《深圳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节能量核定导则》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建筑节能改造节能量核定导则

联系人:林文升,刘嘉杰;联系电话:83787851、83785114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4年10月15日

相关附件: 深圳市建筑节能改造节能量核定导则.pdf

 

原文地址:https://zjj.sz.gov.cn/xxgk/tzgg/content/post_116349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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