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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住建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2023-08-13

发布日期:2026-01-03 22:53:50 本文标签:商丘市 规范性 公布 文件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按照《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69号)规定和有关要求,我局对2022年12月31日前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关于加强异地房地产估计机构执业管理的通知》(商建〔2013〕27号)等2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

二、《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业资质申报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商建〔2013〕7号)等25件行政性规范文件废止失效。

附件:1、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6件).doc

2、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废止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5件).doc

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文地址:https://zjj.shangqiu.gov.cn/zwgk/zc/hzgfxwj/content_223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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