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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沧州市中心城区2024年第四季度第二批核准住房保障合格家庭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1-04 01:59:54 本文标签:第四季度 沧州市 市中心 第二批 

我市中心城区通过“冀时办”APP受理公租房申请,自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2月31日,经办事处初审、区住建局审核,并通过河北省公租房管理信息系统联审联查,市住建局核准:共66户合格家庭,其中中等偏下收入家庭49户、外来务工人员17名(户)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

公示期间,欢迎广大群众对公示家庭进行监督,对公示期间被举报或者有异议的,我局会进一步核查,经核查符合保障条件的,提供住房保障;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取消申报资格。

举报电话:沧州市住建局0317-8698319

新华区住建局0317-2022389

运河区住建局0317-5299625

附件1.2024年第四季度第二批次核准合格家庭户公示名单

附件2.2024年第四季度第二批次核准合格外来务工人员公示名单

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3日

 

原文地址:https://zjj.cangzhou.gov.cn/zjj/c100501/202501/093c4c66d90c4747b6b141945f94472e.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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