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日照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日建发〔2019〕3号)和《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市住建局组织开展了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2023年度(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信用考评工作。根据企业申报情况,无资质等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予评定,现将各企业信用考评等级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0月12日至10月17日。
公示期内,如对信用考评等级有异议的,请向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书面反映(联系人:商珂;联系电话:0633-7979272)。
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12日
原文地址:http://zjj.rizhao.gov.cn/art/2024/10/12/art_32695_10310585.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