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保护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市场的公平竞争和物业管理行业的有序发展,根据《沧州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现将“运河区吾悦广场前期物业管理项目更正公告”予以发布。
附件:运河区吾悦广场前期物业管理项目更正公告
2024年8月5日
原文地址:https://zjj.cangzhou.gov.cn/zjj/c100498/202408/19de37f96e79447d97a4915fed544f6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