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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住建局关于对肖霞、佘光阳两位评委履职行为处理决定书

发布日期:2026-01-04 06:51:14 本文标签:桂林市 决定书 两位 评委 

经查,2024年5月27日,在广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改扩建和提升、改造提升项目设备改造项目评标活动中,经济评委对未按招标文件和招标控制价要求进行报价的四家投标单位评审有误,导致项目重新评审。重新评审后影响了中标候选人排名。

该项目经济评委共2人,分别为肖霞、佘光阳。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桂建管〔2016〕116号文)第二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评标专家肖霞、佘光阳两名评委每人予以扣20分,并在全区暂停12个月评标资格,计入专家个人信息档案,扣分期限从本处理决定书下发之日起计算。

希望各评标专家引以为戒,严格遵守评标纪律,认真履行评标职责,确保招投标活动公平、公正。

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文地址:https://zj.guilin.gov.cn/dtzx/tzgg/202407/t20240702_27107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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