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我市专户资金的保值增值,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通知》(桂财库〔2018〕120号)、《梧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梧州市本级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梧财规〔2019〕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宅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桂建房〔2011〕11号)及相关文件规定,现采取竞争性方式选择银行承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定期存款业务,2025年12月3日已完成评审工作,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承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定期存款业务的银行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梧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梧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梧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梧州分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梧州分行(排名不分先后)。
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3日
原文地址:http://zjj.wuzhou.gov.cn/ywxx/tzgg/t26259433.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