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青海省住建厅召开全省住建领域防灾减灾工作专题视频会暨厅安委会第五次会议

发布日期:2026-01-04 20:19:41 本文标签:青海省 安委会 第五次 召开 全省 

7月3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吴志城主持召开全省住建领域防灾减灾工作专题视频会暨厅安委会第五次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抗旱工作的重要指示、省主要领导批示精神及全省防汛抗旱暨防灾减灾工作专题会议精神,研究审定《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全省住建领域防灾减灾工作的通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唐晓剑和厅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受全球气候变化影响,青藏高原气候暖湿化趋势愈发明显,极端天气明显增多,地质灾害时有发生。要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底线思维,正确认识防灾减灾工作新形势,把握重点、谋划全局,做到“看十年、想三年、干好当年”。要主动学习研究相关知识,总结经验教训,了解发展趋势,把握防灾救灾规律。要加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落实“十四五”规划中的防灾减灾措施,谋划好“十五五”规划相关内容。要聚焦可能出现的气象、洪涝、地震和地质灾害,提高灾害监测预警和防范应对能力。

会议要求,要切实提升住建系统应急处置能力,一是完善应急预案。要把制定和修订应急预案的过程作为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查找薄弱环节、改进工作的过程,保证预案完备可行。现在已进入汛期,各地要抓紧时间,立刻组织开展演练,增强演练的真实性、针对性、有效性。二是严格落实“双叫应”机制。密切关注雨情讯情和极端灾害天气,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联动,畅通信息和通信渠道,及时了解、发布预警信息,落实直达基层责任人的临灾预警“叫醒”“叫应”机制,推动“叫醒”“叫应”机制精细化、精准化、梯次化。三是严格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国家、我省关于事故、突发事件报送的规定要求,做好信息上报工作。艰巨杜绝迟报、漏报、瞒报。四是做好应急准备。各地要组织相关单位组建应急抢险专业队伍,加大装备投入,加强日常培训,确保一旦发生突发险情、灾情,能够立即开展抢险救援,有效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会议强调,要强化住建系统重点领域防灾减灾工作举措。一是确保城镇燃气安全。持续推进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全面排查重点风险区域,建立问题清单和排查整改台账,加快老旧问题管道的维护、改造、更新。二是确保市政基础设施安全。重点排查城市低洼地区、棚户区,以及历史上的易涝积水点,容易受淹的下凹式立交桥、隧道各类建筑地下空间等,做好设施设备检修维护,加强设施建设,提升排水防涝能力和城市安全韧性,加强城市道路的日常巡查和定期检测,及时发现并处理路面的沉降、裂缝、渗水等异常现象,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灾害。三是确保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有针对性地开展施工过程中的灾害预防工作,进一步提高建筑工地抵御各种灾害的能力,切实加强房屋市政工程在建工地管理,督促指导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进一步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充分做好防灾准备,制定完善极端天气下的应急预案,针对极端天气特点和工程项目的实际,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提高突发情况的应对能力。四是确保城乡房屋安全。持续推进城乡自建房隐患整治销号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定期开展巡查,做好日常安全防范,制定整治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倒排工期,压实责任,及时完成整治销号,对各地已经完成整治销号的自建房持续开展督导检查,进行现场核实,对存在整治工作不真不实、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对受洪水、滑坡、泥石流等影响的农村居住点位,要建立台账,进一步健全农牧民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采取有效管控措施,防范因强降雨引起山体塌方、洪水和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导致房屋损毁,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危害。

 

原文地址:http://zjt.qinghai.gov.cn/html/6/68553.html

目录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