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扩大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制度覆盖面,支持灵活就业人员解决自住住房需求,漳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优化原有政策,降低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门槛,实现“愿缴能缴”。

优化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 助力灵活就业群体安居梦
什么是灵活就业人员?
答:灵活就业人员指在漳州市社会保险灵活就业人员缴费专户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自由职业者以及各种灵活方式就业的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有什么条件?
答: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年满18周岁且未达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是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当月之前,已在我市社会保险灵活就业人员缴费专户开户并正常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基数和比例是?
答: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比例固定为10%。缴存基数按漳州市现行社会保险灵活就业人员缴费专户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最低缴费基数标准核定,并由中心每年根据最低缴费基数的最新标准进行统一调整,于每年7月起执行新的缴存基数。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申请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答:1.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
3.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存明细;
4.个人银行一类借记卡。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划扣方式是?
答:委托银行按协议书约定,每月1-25日之间从签约的银行账户足额划扣缴存。

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怎么使用?
答:提取方面,参照漳州市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规定办理提取,可用于支付购房款(包括支付首付款)、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支付房租等;贷款方面,按月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6个月(含)以上方可申请贷款,贷款方式为贴息贷款,测算贷款退休年龄优于在职职工,统一按男60周岁、女55周岁核定。


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如何转移?
答:当灵活就业人员在漳州或外地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由单位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及余额转至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管理,其住房公积金权益不受影响。

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如何终止?
答:当灵活就业人员未申请贷款或贷款已还清,可随时终止缴存协议,自由退出住房公积金缴存,并可在个人账户封存停缴满6个月后提取缴存的资金。

灵活就业人员销户条件是什么?
答:1.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
2.已办理退休手续;
3.个人账户封存停缴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的。
以上三个条件满足一项即可销户提取,但有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尚未结清的,须在贷款本息全部结清后,方能办理销户提取。
依本条第3项办理销户提取的,自销户之日起满一年后方能再次申请自愿缴存。



怎么办理缴存开户?
答:
携所需材料至承办银行窗口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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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收件审核符合开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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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现场面签协议书和托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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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办理个人开户并打印个人自主缴存账户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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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个人核对后签字确认

文稿来源: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原文地址:http://jsj.zhangzhou.gov.cn/cms/html/zzszfhcxjsj/2024-08-23/112271966.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