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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住建局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1-05 02:02:57 本文标签:黔东南州 规范性 废止 部分 

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各建筑业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策部署,促进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营商环境,黔东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一、《黔东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推进全州工程质量检测行业信息化建设的通知》(黔东南建通〔2020〕112号)宣布作废。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黔东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25日

 

原文地址:http://zjj.qdn.gov.cn/gzdt_5825286/tzgg_5825289/202406/t20240625_849118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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