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澜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安徽合诺建设有限公司提交的注销申请,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22号)第三十条规定,现予以注销安徽澜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安徽合诺建设有限公司的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
特此公告。
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31日
原文地址:https://zjw.wuhu.gov.cn/xwzx/jzsc/gsgg/87502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