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区各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
为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不断提升建筑节能工作水平,按照《襄阳市市场监管领域2024年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襄双随机办发〔2024〕4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市区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依据
1.《湖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2.《湖北省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规定》(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137号)。
二、检查对象及比例
市城区各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通过湖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进行抽取。抽查比例不少于50%。
三、检查时间及频率
襄阳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从襄阳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抽取监管人员组成检查组,检查时间为12月20日至12月30日,每年开展一次检查。
四、检查事项
1.市城区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生产情况;
2.企业检验室情况;
3.企业产品合格证、标识、检验报告、认定证书等。
五、相关要求
1.检查工作完成后,由检查组向各企业反馈意见,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
2.检查工作结束后,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对检查况进行汇总,并予以公示。
3.在开展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应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和廉洁高效的原则,严格把握检查标准,统筹兼顾,与被检查单位做好对接,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依法进行检查,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遵守廉政规定。被检查单位应当如实提供相关资料,配合做好检查工作。检查过程应当做好记录,接受社会监督。
襄阳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2024年12月19日
原文地址:http://szjj.xiangyang.gov.cn/zwgk/zc/qtzdgkwj/wjtz/202412/t20241219_3732014.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