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为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聚焦景宁县域范围内的监管环节,以高效管好一件事为目标,通过整合监管资源,全面规范建筑施工、转运和处置体系,切实提高建筑垃圾治理水平,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一是强化统筹协调。制定印发《建筑垃圾处置监管“一件事”工作方案》,联合综合执法、公安、交通运输组建建筑垃圾处置监管一件事专班,明确各单位职责分工。推进“七个一”要素构建,联合执法协商制度、执法协助制度、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监管规则、流程图等要素已完成编制梳理并纳入工作方案。

二是加强审批监管。扎实推进建筑垃圾处置备案核准,房屋市政、交通、水利、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工程项目开工前须做好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加强建筑垃圾处置(清运)两证”核准办理工作办理,全县在建工地、运输企业及辆建筑垃圾运输车均进行准入备案。

三是“数字化”全程监管。依托“建筑垃圾综合监管服务系统”,在建工地、建筑垃圾运输车、处置终端安装定位和视频监控系统,并接入监管平台。推广应用省建筑垃圾监管服务系统,系统注册建筑工地项目85个、运输企业6家、消纳场2个,全面加强路面、工地源头和建筑垃圾处置监管。

四是无缝隙协作联动。联动综合行政执法、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执法力量,建立常态化建筑垃圾联动执法队伍,完善部门间线索抄送和联合惩戒机制,定期开展工地、中转场、道路、消纳场等联合执法检查,并将普法宣教贯穿于日常监管和执法全过程。2024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1220余人次,联合执法23次,检查车辆1200余辆次,立案86起,处罚金额56835元,其中查处随意倾倒建筑垃圾案件8起,查处运输建筑垃圾未覆盖案件7起,罚款5000元;办理各类治超案件71件,罚款51835元,交警扣分54分。并在联合执法过程中做好相关台账的梳理、归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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