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贺政办发﹝2011﹞106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现有曾庆雄等5户家庭申请购买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光明花园三、四期项目住房,经所属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城区住保中心二审,我办复核,该5户家庭符合购买条件,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需注明姓名、联系电话、地址等信息),并于2025年8月27日下午6:00前邮寄或直接送市房改办(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日为准)。
公示时间:2025年8月21日至2025年8月27日
材料邮寄(送达)地址:贺州市八步区新风街46号市住建局6楼608室
邮政编码:542899
监督电话:0774-5137813
附件:曾庆雄等5户家庭申购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光明花园三、四期项目住房资格名单
贺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8月21日
曾庆雄等5户家庭申购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光明花园三、四期项目住房资格名单
| 序号 | 申购的项目名称 | 保障类型 | 申请关系 | 婚姻 状况 | 姓名 | 家庭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 家庭住房情况 | 可享受面积(㎡) | 备注 |
| 1 | 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光明花园三、四期项目 | 本市城区户籍居民家庭 | 申请人 | 初婚 | 曾庆雄 | 15221.43 | 无 | 70 | 家庭名下登记有自建房208.26平方米,已被征收。 |
| 配偶 | 苏美珍 | ||||||||
| 2 | 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光明花园三、四期项目 | 本市城区户籍居民家庭 | 申请人 | 初婚 | 曾子鄢 | 17318 | 无 | 70 | 家庭名下登记有自建房208.27平方米,已被征收。 |
| 配偶 | 廖金梅 | ||||||||
| 3 | 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光明花园三、四期项目 | 本市城区户籍居民家庭 | 申请人 | 离异 | 曾少珩 | 0 | 无 | 70 | 家庭名下登记有自建房208.27平方米,已被征收。 |
| 4 | 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光明花园三、四期项目 | 本市城区户籍居民家庭 | 申请人 | 未婚 | 彭荟 | 20000 | 无 | 70 | |
| 5 | 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光明花园三、四期项目 | 本市城区户籍居民家庭 | 申请人 | 丧偶 | 林社贵 | 2035.56 | 无 | 70 | 家庭名下登记有自建房41.09平方米,已被征收。 |
原文地址:http://zjj.gxhz.gov.cn/zfbz/t25442307.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