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城市燃气管道“带病运行”问题作出的重要批示,围绕燃气安全“一件事”,覆盖城市燃气管道全链条,切实推动“带病运行”问题排查见底、整治彻底。7月23日,市住建局召开城市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及老旧更新改造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推进会议。市住建局党委委员、二级调研员时厚程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住建局公用处处长王磊主持会议。海州区、连云区、开发区、云台山风景区以及连云港市新奥燃气公司就各区“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工作进展及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进展情况作汇报发言,市住建局公用处、财务处、审计处及市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作交流发言。
会议强调,要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要求,加快推进城市燃气管道“带病运行”问题专项治理实施工作,坚决防止城市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一是认真完成评估报告及整改方案编制。各县区(功能板块)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按照工作要求分区完成报告和方案编制,及时提交市级专班审查。二是加快推进国家整治系统填报工作。各县区(功能板块)要督促辖区内燃气企业按照系统填报要求,及时填报相关数据,推动城市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工作落实。三是加快整治城市燃气管道“带病运行”问题。各县区(功能板块)要督促企业加强对接,制定整改方案,及时完成整治工作,做到重大隐患立即整治、安全隐患提速整治、专项问题集中整治。
会议对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依法依规推进项目建设。连云港新奥燃气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遵照有关规定,按照批准的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规模等推进居民小区户内安全设施安装项目,及时准确上报进度数据和信息,确保如期保质保量完工投用。二要做好项目的日常监管工作。要加强项目监管工作,建立工作机制,制定监管计划,组织实施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日常调度、现场检查工作。三是各区要做好属地协调支持工作。城市燃气老旧管道改造设计道路开挖、街道社区协调等工作,需要海州区、开发区、连云区、云台山风景区住建部门做好支持工作,加快审批,加大属地协调及舆论引导力度,支持企业完成户内安全设施的安装工作,切实提高居民燃气使用本质安全。各县区(功能板块)要加快落实城市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工作,持续推动城镇燃气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
市市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相华,市住建局财务处、审计处负责人,市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燃气科负责人,海州区、连云区、开发区、云台山风景区住建部门分管负责人及业务科室负责人,连云港新奥燃气公司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业务负责同志参加此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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