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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住建局关于山西省第六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的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日期:2026-01-05 12:15:19 本文标签:有限公司 行政许可 山西省 决定书 运城 

山西省第六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根据山西省智慧建筑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信息,经调查核实,你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三条“......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撤销原批准”的规定,决定自即日起撤销你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行政许可。

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10日

 

原文地址:https://zjj.yuncheng.gov.cn/doc/2025/09/18/55566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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