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及相关文件规定,我委向你单位送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你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并通过智慧住建平台核查整改模块报送整改材料。整改期结束,经我委复核,天津市拓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单位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详见附件)。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第二十八条规定,我委将函告滨海新区行政审批部门,撤回其持有的相关建筑业企业资质。
现将上述处理意见公示5个工作日,如存在异议,可提出申诉。如需申诉,应委派本单位员工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社保缴费证明办理,授权委托书应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并提交申诉报告及佐证材料。
公示期内未申诉,或者申诉原因不成立,我委将按上述公示意见处理。
申诉受理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连道1087号A座406室
联系电话:022-59012265
附件:未完成整改企业名单
区住房建设委
2025年2月28日
附件:未完成整改名单.xlsx
原文地址:https://zjw.tjbh.gov.cn/contents/9782/291767.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