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进一步拓宽社会各方有序参与地方立法途径,广泛凝聚社会共识,市住建局拟召开《呼和浩特市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实施办法(试行)》立法听证会,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立法听证内容
听证会就《呼和浩特市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进行听证。主要听证事项如下:
1.《实施办法》第三条关于本市行政区内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房屋、集体宅基地使用房票安置的,适用本办法等内容的规定是否合理、可行。
2.《实施办法》第十条关于被征收人使用房票票面金额需超过总面值90%,购房后的房票余额部分,各地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与被征收人协商解决等内容的规定是否合理、可行。
3.《实施办法》第十一条关于被征收人持房票购买多套房屋的,房票可以分割使用,统一结算购房款;被征收人持有多张房票的,也可以合并使用。房票分割或者合并使用的,房票奖励金额按照房票使用日期分别计算,统一兑付等内容的规定是否合理、可行。
4.对《实施办法》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11月11日上午9:30。
地点: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附楼505会议室。
三、听证陈述人和旁听人报名方法
此次听证拟通过报名确定陈述人5—7名和旁听人5名。
对听证事项有明确意见和建议的社会各界人士均可报名参加,请于10月31日至11月6日向市住建局报名参加陈述或者旁听,同时填写《听证陈述人报名表》或《听证旁听人报名表》。
四、确定陈述人和旁听人原则
市住建局将根据代表各种不同意见的陈述人人数大体相当的原则和报名的先后顺序、行业特点、专业知识等确定陈述人,可以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单位、群众代表等,并根据实际需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专家以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参加听证。
旁听人按照报名的顺序以及工作需要从报名人员和有关单位、社会组织中确定。
联系电话:0471-6328283
电子邮件:hhhtszfbzk@163.com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1月6日17时
附件:1.《呼和浩特市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实施办法(试行)》
2.听证陈述人报名表
3.听证旁听人报名表
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0月31日
原文地址:http://zfcxjsj.huhhot.gov.cn/zwgk_91/tzgg/202510/t20251031_1946168.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