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关于2024年度建筑企业和监理企业双随机核查情况的公示
为加强建筑企业和监理企业资质批后动态监管,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和监理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赣建办文〔2024〕114号),我局印发了《关于开展2024年度新余市建筑业企业和监理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余住建字〔2024〕141号),通过江西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随机抽取了48家企业为核查对象,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公布,2018 年修正)等相关标准、规定,按规定程序对被抽查企业的主要人员(技术负责人、注册人员、职称人员、技术工人)、技术装备、办公场所等资质配备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核查情况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为文件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如企业或个人对核查意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报送市住建局建筑业监管科(联系人:胡程群;联系电话:6445767;邮政编码:338000),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
对于本次核查结果不合格企业,应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度新余市建筑业企业和监理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及要求,按时间节点整改到位,各检查组应根据本次核查发现问题指导企业整改,并按时进行复核(对于本次公示合格企业一并复核),对复核仍不达标企业,我局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新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5日
原文地址:http://zjw.xinyu.gov.cn/zjw/gggs/2024-11/06/content_344a0c2e40f14e149fe12b82288bbb31.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