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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住建局关于2024年度市政公用工程和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核查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1-06 02:07:17 本文标签:廊坊市 年度 市政 公用 

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2024年度市政公用工程和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核查情况的公示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市政公用工程和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企业资质“双随机、一公开”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廊建城建〔2024〕50号])要求,我局近日对注册在我市的市政类企业进行了随机核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核查开展情况

此次核查,共随机抽取11家市政类企业,采取网上核查和现场查阅的方式进行核查。经核查,1家企业资质合格,为河北荣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0家企业资质不合格,其中,6家企业所提交资质资料不合格,3家企业未提交核查资料(视为不合格),1家企业已签订意愿放弃市政资质承诺。分别是:新地(廊坊)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河北翀盈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河北杉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廊坊市安如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轶(廊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河北晟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北联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廊坊曜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廊坊市晶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廊坊市宏锦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二、核查结果及存在的问题

通过查阅企业资产、主要人员等相关资料,市政类企业资质主要存在的问题是:一是部分企业主要人员不足,二是部分企业未能提供相关人员社保证明材料。

三、有关整改要求

(一)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等规定,对资质核查不合格和未提交资料的9家企业(见附件),限期30天整改,整改期限自本通报印发之日起计算。企业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到期后复查不合格或拒不整改企业,将推送资质许可机构,依法依规处理。

(二)资质核查不合格及未提交资料的企业,要高度重视,按照相关规定立即进行整改,各县(市、区)主管部门要督促辖区内相关企业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企业整改资料于2024年12月5日前报市住建局。

联系人:杨峰 2033896

附件:2024年度市政类企业资质核查结果名单

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5日

附件:2024年度市政类企业资质核查结果名单.docx

 

原文地址:http://zjj.lf.gov.cn//html/web/zhengwugongkai/fadingzhudonggongkaineirong/gongshixinxizwgk/18537172190210662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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