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建筑施工企业: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停止统一收取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的通知》(桂政发〔2019〕20号)有关规定,2019年4月28日起全区停止统一收取建安劳保费。经过多次发布公告、通知,截至目前,我市仍有工程项目未办理清退建安劳保费基本部分(详见附件1)。
为落实做好建安劳保费基本部分清退工作,现将未办理清退建安劳保费基本部分的工程项目公布,请涉及的建筑施工企业尽快到工程项目建设属地的建安劳保费管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附件3)申请办理清退核拨手续(详见附件2)。凡未按规定申请办理清退核拨的建筑施工企业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企业自行负责。
附件: 1.来宾市建安劳保险费基本部分未清退核拨工程项目明细表
2.办理清退建安劳保费基本部分所需材料
3.来宾市各建安劳保费管理机构联系方式
来宾市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保障中心
2024年7月25日
文件下载:
附件1.来宾市建安劳保险费基本部分未清退核拨工程项目明细表(截至2024年7月20日).xlsx
原文地址:http://zjj.laibin.gov.cn/zwfw/gsgg/t18769357.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