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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呼伦贝尔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 加快构建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

发布日期:2026-01-06 05:49:59 本文标签:呼伦贝尔市 保障体系 保障性 多层次 我市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决策部署,着力解决本市工薪收入群体及引进人才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呼伦贝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起草的《呼伦贝尔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25年7月24日经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呼政办发〔2025〕19号)。这标志着我市在原有公租房基础上,正式建立起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制度,住房保障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

一、明确保障对象,精准解决住房困难

《办法》明确,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配售价格、套型面积、处分权利、实行封闭管理,面向符合条件家庭配售的保障性住房。其保障对象主要为住房困难且收入不高的工薪收入群体,以及城市需要的引进人才等群体。申请需满足包括稳定就业、住房状况、收入水平、信用记录等多方面条件,具体准入标准由各旗市区结合实际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二、规范建设筹集,确保住房品质宜居

《办法》规定,房源筹集以集中新建为主,同时鼓励通过收购存量商品住房、改建闲置商业办公用房等多元化方式补充。项目选址优先安排在交通便利、配套完善区域。新建项目以划拨方式供地,严格执行住宅设计、质量安全、绿色建筑等标准,并同步建设完善配套设施,确保建成“好房子”。单套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50至120平方米,以90平方米左右户型为主。

三、科学确定价格,坚持保本微利原则

《办法》对配售价格形成机制作出明确规定。新建项目价格主要由划拨土地成本、建安成本、不超过5%的利润及相关合理成本构成,明确不摊入周边市政和公共服务设施成本。收购或改建存量房项目,销售价格按同地段保障性住房重置价格或实际筹集成本就高原则确定。价格需经公示并报主管部门备案,实行“一房一价”公开销售。

四、优化申请流程,公开公平实施配售

《办法》要求各旗市区结合实际,畅通线上线下申请渠道。申请审核实行“初审-联合复审-公示”程序,符合条件的纳入轮候库。轮候规则原则上采用“入库时间(批次)+摇号”方式,确保公平有序。项目实施主体需制定配售方案并公告,按轮候顺序组织选房认购。

五、实行封闭管理,保障政策可持续

《办法》的核心亮点之一是建立严格的封闭运行管理制度。购买的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不得变更为商品住房,不得上市交易(包括买卖、赠予等)。购房人不得擅自转让、出租、出借、抵押(按揭贷款除外)或改变用途。同时,《办法》建立了回购退出机制,明确了因取得其他房产、继承、离异、工作调动等需退出的情形及回购价格确定原则,确保房源始终在保障体系内循环使用,保障政策公平可持续。

六、强化监督管理,维护政策严肃性

《办法》对弄虚作假骗取资格、违规使用房源、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等行为规定了严厉的处罚措施,包括取消资格、收回住房、追缴费用、信用惩戒直至追究法律责任,确保政策资源真正惠及目标群体。

《办法》的出台,为我市各旗市区下一步适时发展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奠定了制度基础。

 

原文地址:http://zjj.hlbe.gov.cn/News/show/13641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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