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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关于取消跨地区重复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动态管理核查247户不合格对象住房保障资格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6-01-06 06:46:03 本文标签:跨地区 保障 对象 合格 不合 

经全省公租房动态核查,市本级有247户住房保障对象(具体名单详见附件),因跨地区重复享受原因不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建部第11号令)、《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2010]87号)和《九江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九府办发〔2020〕39号)等相关文件对保障房实行动态管理的要求,现对上述重复享受住房保障对象作出取消其相应住房保障资格的决定。

附件:重复享受住房保障条件对象名单.xlsx

九江市住房保障管护中心

2025年6月6日

 

原文地址:http://zjj.jiujiang.gov.cn/zwgk_208/zdly/zfbz/zffpyqt/202506/t20250606_69257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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