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功能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工程造价市场化改革任务,加强计价依据动态管理,配套支撑《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50500-2024及各专业工程量计算标准实施,现将《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通知》(鲁建标字〔2025〕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通知.pdf
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28日
原文地址:http://zjj.rizhao.gov.cn/art/2025/9/28/art_32695_10314827.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