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2025年9月05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2024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十一、债务情况说明
十二、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研究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制定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重大政策建议,强化政策法规、行业规划、标准规范的制定并监督实施。
2.负责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贯彻落实自治区住房保障相关政策。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全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城镇保障性住房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3.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参照自治区住房建设和改革制度,拟订住房政策。根据全区住房建设规划做好公有房屋管理工作。
4.负责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组织制定和实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定发布工程建设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订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5.负责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拟订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并监督执行,制定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和租赁、房地产评估与经纪管理、物业服务管理等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工作。
6.负责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建筑活动,指导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和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拟订本市建筑业发展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竣工验收备案。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区内、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负责建设工程消防、抗震、防雷设计审查等强制性标准实施管理工作。
7.负责指导城市建设。负责组织开展城市(镇)总体设计、区域设计和专项设计以及建筑设计工作。指导全市市政工程项目的管理和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指导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垃圾处理设施及配套工程的建设管理。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开展藏式传统建筑研究、保护、开发和利用工作。
8.负责指导村镇建设。拟订全市村镇建设发展规划、政策、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市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牧区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村镇生态环境改善工作,建立健全乡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加强乡村建筑风貌引导。指导全市重点镇的建设。
9.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行业质量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相关政策、规章制度。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住建领域防灾减灾的综合管理。组织或参与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10.负责推进行业科技发展和建筑节能、减排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
11.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全市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全市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
12.负责行业人才工作。制定行业人才培养规划,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行业职业技术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负责行业执业资格制度和岗位技能鉴定制度的组织实施。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行业区域合作与交流。
13.职能转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进一步强化行业规划、发展、管理职责,强化行业人居环境整治和生态保护职责,强化科技进步、绿色建筑和行业地方标准管理职责。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最大限度缩小审批和行政许可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二)部门机构设置。
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机构12个,其中行政科室6个,包括办公室、政工人事科、城乡建设与管理科、住房保障科、建筑市场监管科、建筑节能和设计标准定额科;参公事业科室4个,包括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房地产管理中心、公有房屋管理中心、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事业科室2个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建筑工程抗震办公室。
第二部分
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1-9)
第三部分
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17021.65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为15.05万元,收入总计为17036.7万元。比2023年总收入7164.21万元增加9872.49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37.8%。2024年总支出为17036.7万元,比2023年支出7164.21万元增加9872.49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37.8%。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城市更新项目下达我局,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城市更新项目按期支付工程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全年总收入17036.7万元,17021.65万元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5.05万元为存量资金。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全年总支出17036.7万元,17021.65万元为当年财政拨款支出,15.05万元为存量资金。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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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http://www.zjj.linzhi.gov.cn/zjj/c106433/202509/5b9accfe3b0a464b9829fd7b64ecef80.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