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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住建厅关于确定第三批重点镇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1-07 09:25:42 本文标签:第三批 辽宁 确定 重点 

各市住建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按照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部署和《关于推进全省小城镇建设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共同组织开展第三批重点镇申报工作。在各市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定,确定沈阳市新民市公主屯镇等32个镇为第三批重点镇,现予公布。

各地要加强重点镇建设的资金政策支持,会同相关部门分类指导重点镇建设发展。各重点镇要按照建设工作方案,编制建设规划,建立项目库,创新工作机制,用好相关支持政策,逐步完善城镇功能,以人居环境整治为突破口,补齐基础短板为重点,全面提升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增强集聚和辐射能力,发挥重点镇服务乡村、带动周边的重要作用,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附件:第三批重点镇名单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辽宁省财政厅

2025年7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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