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江路小学及幼儿园等两个项目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枣庄市住建领域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的相关信息不完整。项目建设单位申请通过数据录入完善相关信息,项目属地薛城区住建局初审无误,我局复核属实。现根据山东省住建厅关于业绩录入(补录)相关要求,对项目信息进行公示(项目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2025年1月13日至2025年1月20日。
一、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申请人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报送枣庄市住建局建筑市场与工程监管科(612室),逾期不予受理。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均可对公示情况向我局举报,举报应以书面形式并签署个人或单位名称加盖公章,所反映的问题必须真实准确,尽可能提供核查线索,严禁借机造谣中伤,串联诬告。
联系地址:山东省枣庄市新城区光明大道3909号
邮政编码:277000 联系电话:0632-8665589
附件:《金沙江路小学及幼儿园项目等两个项目信息补录(勘误)汇总》
枣庄市住建局
2025年1月13日
原文地址:http://szfhcxjsj.zaozhuang.gov.cn/zwgk/xxgkml/tzgg/202501/t20250113_1998720.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