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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关于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整改任务 验收销号的公示 20250117

发布日期:2026-01-07 15:03:25 本文标签:呼和浩特 生态环境 环境保护 自治区 

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6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17日至2025年1月21日。

联系电话:0471-6272566

邮寄方式: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丝绸之路大道55号

附件: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6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原文地址:http://zfcxjsj.huhhot.gov.cn/zwgk_91/tzgg/202501/t20250117_18398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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