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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住建局 宁德市财政局关于优化调整建筑业十条措施财政奖补资金实施细则部分内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1-07 15:20:41 本文标签:实施细则 宁德市 财政局 建筑业 

各县(市、区)住建局、财政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财政局,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以及《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有关要求,经研究,现对我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财政奖补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宁建筑〔2024〕19号)第四大点“申报材料及程序”中相关条款予以优化调整,即删除第(一)项“申报材料”中,第1点“鼓励企业晋升资质等级”和第2点“引进市外优质建筑业企业”中的“企业10年内工商注册地不外迁(含受奖资质不分立)书面承诺等证明材料。”的相关内容。

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宁德市财政局

2025年8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地址:http://zjj.ningde.gov.cn/xxgkzl/zc/qtzdgkwj/202510/t20251016_240448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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