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小区名称 | 申请单位(人) | 维修范围 | 维修项目 | 预算金额(元) |
1 | 三角线北苑 | 鹰潭市苏嘉物业有限公司 | 1号楼 | 1号楼1单元1101外墙渗水 | 2350 |
2 | 清波雅苑 | 鹰潭万国物业有限公司 | 1号楼 | 1号楼1001外墙渗水 | 2050 |
3 | 中央公馆 | 赵笑香 | 10号楼 | 10号楼401外墙渗水 | 900 |
4 | 锦绣华庭 | 侯金球 | 2号楼 | 2号楼3单元401外墙渗水 | 2000 |
5 | 三角线北苑 | 鹰潭市苏嘉物业有限公司 | 5号楼 | 5号楼电梯对重轮、补偿链、补偿链装置、涨紧轮更换 | 4406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之规定,以上申报项目均已达到了维修资金使用受理标准,现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上项目申请单位(人)将相关资料(预算、业主签名确认表)在小区显著位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1月21日。
市住房保障中心维修基金服务科
2025年11月17日
原文地址:http://zjj.yingtan.gov.cn/art/2025/11/17/art_2781_1515133.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