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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住建局关于组织填报物业住宅小区数据表格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1-09 01:29:10 本文标签:住宅小区 佛山市 数据表 组织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各物业服务人:

为建立与各物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处的沟通渠道,我局拟收集物业住宅小区相关数据,现就要求明确如下:

一、填报范围

我市辖区内所有物业住宅小区,即:一是有物业服务的商品住房项目;二是办理了物业管理区域备案的或者有物业服务人提供物业服务的单栋、多栋单位宿舍、居民住宅楼。

二、填报要求

(一)直接填报附件电子表格

1.逐级下发填报。为确保填报数据质量,附件表格的数据格式已设置了校验功能,故请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组织各镇街住建部门将附件表格电子版直接下发至辖区内所有物业住宅小区项目负责人填报,切勿另行制表或者微信接龙等方式填报。

2.逐级汇总上报。物业住宅小区项目负责人妥填表格后,交由镇街住建部门、区住建和水务局依次逐级汇总后报我局,切勿将项目、镇街的若干零星文件直接交我局。

(二)字段填写说明

1.电子表格“所属区”、“所属镇街”、“所属社区”三个字段的数据源是市民政部门提供的全市社区居委会最新数据,需要按顺序依次通过下列菜单选择,切不可自行输入,否则汇总后将无法知晓项目所属社区居委会的正确信息。

2.“项目名称”字段填写物业住宅小区办理物业管理区域备案时的名称。

3.“项目地址”字段填写物业住宅小区正门(主要出入门)在百度地图上显示的地址。

4.“物业服务企业名称”填写该物业管理处所属的物业服务企业登记在营业执照上的名称。

5.“物业管理处名称”填写物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处的名称。

6.“物业管理处固定电话”填写物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处对外联系的固定电话(8位数字)。

7.“项目经理姓名”填写物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处项目经理的姓名。

8.“项目经理手机号码”填写物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处项目经理的手机号码(11位数字)。

9.“联系邮箱”填写物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处的联系邮箱或者项目经理的联系邮箱。

(三)收集、上报时间

1.9月30日下班前,务必将本通知及表格下发至物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处。

2.10月16日下班前,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将本区表格汇总、整理后报我局汇总。

三、其他说明

请各区住建和水务局、各镇街住建部门高度重视这项基础性工作,指导并督促辖区内各物业住宅小区管理处按时按要求认真填写数据表格。及时提醒工作马虎、敷衍了事的当事人,屡教不改的,予以通报批评,并依《佛山市房地产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予以诚信扣分处理。

对填报数据质量不佳、未按时提交数据的区、镇街,我局将督导、督办,并约谈责任人。

附件:佛山市物业住宅小区明细表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26日

 

原文地址:http://fszj.foshan.gov.cn/zwgk/txgg/content/post_68026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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