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建科函〔2024〕802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建设管理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09号)、《关于征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设备”的通知》(晋建科函〔2024〕273号),我厅组织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了评审,“历史古街外墙装饰复原工艺及修缮技术”等20项符合要求,现予以发布,详见附件。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建设管理部、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大力推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设备”,积极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附件: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设备”.pdf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7月5日
(主动公开)
原文地址:https://zjt.shanxi.gov.cn/zwgk/gztz/202407/t20240708_9604646.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