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六盘水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结合实际,我局对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操作程序和交存标准进行了调整,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通过下面两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凤凰山六盘水市不动产集中服务大厅六盘水市房地产资金管理处(联系人:甘慧娟;联系电话:0858—6125679;邮政编码:553000)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308890096@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4年10月27日。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