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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住建局:打好商品住房保交房攻坚战保护购房者权益

发布日期:2026-01-09 21:33:22 本文标签:攻坚战 购房者 拉萨 打好 商品 

住房问题是重要的民生问题,工作责任重大。我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创新工作方法,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全市房地产项目顺利推进。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监管,建立预警机制。一是建立监管台账。对在建已售商品住房项目排查摸底,建立包括建设状态、销售情况、资金状况、交付风险等情况的信息台账。通过定期巡查、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加强保交房工作的监督。二是分类稳步处置。按照 “红、黄、绿”三档对27个项目分级管理,对存在风险、暂无法完成交付项目,形成“一项目一策”攻坚措施,经常调度或现场督导,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快项目竣工交付。

(二)加强引导,支持房企纾困。一是制定方案。认真落实5月17日全国保交房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5月24日全区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调度和保交房工作部署视频会、7月30日全国保交房政策培训视频会精神,制定1+4保交房工作方案,建立市长任组长,分管住建、金融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西藏金融监管、住建、自然资源、国资、发改、财政、公安、信访、人社、税务、审计、司法、中级人民法院等部门分管同志为成员的保交房工作领导小组,在市住建局设办公室,统筹协调保交房工作。二是优化政策。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减轻房企资金压力。2024年6月1日起实施《拉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经济惠民生助企业8条政策》,对我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与购房总价8.2%、最高20万元的补贴,已受理2批次738套,补贴资金7365.24万元,已发放3141.72万元,正在发放4223.5万元。6月1日至8月31日,共销售商品房1739套,日均销售19套,相比政策实施前的日均8.9套增长112%。三是协调融资。召开6次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领导小组会议,积极与金融机构高频对接,推动符合“白名单”条件项目“应进尽进”,督促未授信项目及时整改推送。已向西藏金融监管局推送3批次13个“白名单”项目,其中5个已获融资授信4.86亿元,已到位贷款3.04亿元,第4批“白名单”项目正在推进。四是收购保障性住房。积极与人民银行及商业银行落实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政策,探索国有企业以合理价格收购已建未售商品房,用作配售型、配租型保障性住房。经摸排,有意愿参与的项目18个5202套、基层乡镇干部职工2398名,2024年计划收购500套、2025年计划收购1000套。

(三)精准施策,坚持“一项一策”。一是精准分析项目。对27个保交房项目,精准制定“一项目一策”解决方案。如民商时代广场一期项目,开发企业拟筹集2000万元,同时积极处置资产。天知观澜郡项目积极与柳梧管委会召开协调会,现已逐步复工。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压实项目各方责任,对进度滞后项目,采取约谈、通报批评等措施,约谈企业法人2次,召开联席会议3次、协调会议3次,督促房地产企业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确保项目尽快交付。

(四)优化流程,提升群众满意度。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将预售资金监管比例由工程建设资金的1.1倍调整为1倍,房地产开发企业可用银行保函置换同等额度的预售监管资金。允许建设资金困难的房地产企业提取预售资金,2023年以来已提取134笔18.1亿元,房地产项目复工情况明显提高。

三、存在问题

(一)开发企业资金筹措困难。目前我市保交房项目企业落实自救主体责任不强,企业主动处置优质资产,盘活保全有效资产,结合项目建设需求拿出行之有效的资金筹措方案和化解处置措施和推动项目资产高效处置变现效果不明显。一是融资结构单一。房地产融资结构不合理,过度依赖银行信贷,一旦银行信贷政策收紧,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融资链容易出现断裂,影响项目正常推进。二是部分开发企业资金实力不足,导致项目开发进展缓慢,影响购房者信心,不配合按揭贷款,影响开发企业销售回款。

(二)“白名单”融资推进缓慢。融资协调机制推进困难原因多方面,一是企业自身条件不足。部分企业资金紧缺项目多数存在抽挪、未正常归集预售资金问题,不满足“白名单”融资条件,无法及时获得银行融资,项目开发推进受阻。二是金融机构在提供融资时,风控过于谨慎,导致融资协调机制推进困难。

(三)过于依赖预售资金。目前我市保交房项目企业落实自救主体责任不强,企业主动处置优质资产,盘活保全有效资产,结合项目建设需求拿出行之有效的资金筹措方案和化解处置措施和推动项目资产高效处置变现效果不明显。部分开发企业自筹资金积极性不高,把全部希望寄予政府释放预售资金,存在推动群众和政府对立隐患。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压实各主体责任。坚持以法治化、市场化为原则,指导企业压实主体责任;也同步统筹保交房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联动机制,落实各成员单位责任,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增强调控政策的协调性和精准性,以问题为导向,主动协调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并积极化解企业主同开发商矛盾纠纷,维护购房群众合法权益,推进我市保交房任务圆满完成。

(二)结合一项目一策,加强执行监督。针对“一项目一策”的执行情况,建立监督机制,定期对项目进行检查和评估。对执行不力的责任主体进行督促和问责,确保每个项目都能按照既定方案推进。同时按照《拉萨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预售资金监管和使用,维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

(三)强化政策学习。认真学习贯彻全国保交楼会议精神,吃透上级文件精神,抢抓政策机遇,主动担当作为,利用好政策性银行专项借款方式,切实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持续保持健康稳定社会环境,推动我市保交房工作的圆满完成。

 

原文地址:https://zfjs.lasa.gov.cn/zjj/bzdt/202410/af180919ecfa49a4bc4bab027b7511b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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