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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关于取消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动态管理核查2户不合格对象住房保障资格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6-01-09 22:13:59 本文标签:九江 取消 本级 公共 

经浔阳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核实,有2户获得住房保障资格的对象(具体名单详见附件),因未实际在浔创业原因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依据《九江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九府办发〔2020〕39号)和《九江市本级保障房申报准入、审核分配及优惠办法》(九府办发〔2019〕1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对以上2户已获得住房保障资格的对象作出取消住房保障资格的决定。

附件: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对象名单

九江市住房保障管护中心

2024年11月18日

 

原文地址:http://zjj.jiujiang.gov.cn/zwgk_208/zdly/zfbz/zffpyqt/202411/t20241121_67765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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