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建督撤字〔2024〕38号)的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6-01-10 11:17:06 本文标签:城乡建设 行政许可 建设部 决定书 

商恒思:

经调查核实,你在贵阳盘江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工作期间,违规将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注册在江西博熠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三条规定,应当撤销你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且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鉴于你已完成注销手续,不具有可撤销的内容,我部依法作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建督撤字〔2024〕38号),决定对你作出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的处理。

现依法公告送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建督撤字〔2024〕38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管理监督局

2024年9月6日

 

原文地址: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zhengce/zhengcefilelib/202409/20240906_779921.html

目录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