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ZDXJ25-089Z
二、项目名称:2025年新疆赴哈萨克斯坦文化交流和旅游推广系列活动(哈萨克斯坦“中国旅游年”配套活动)及非遗项目赴吉尔吉斯斯坦交流演出活动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1 | 中青旅新疆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文艺路233号宏源大厦3楼、17楼 | 磋商报价:1283800(元) | 93.99 |
2.废标结果:
|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2025年新疆赴哈萨克斯坦文化交流和旅游推广系列活动(哈萨克斯坦“中国旅游年”配套活动)及非遗项目赴吉尔吉斯斯坦交流演出活动服务采购项目 | 推广活动 | 2025年新疆赴哈萨克斯坦文化交流和旅游推广系列活动(哈萨克斯坦“中国旅游年”配套活动)及非遗项目赴吉尔吉斯斯坦交流演出活动服务采购项目,详见磋商文件。 | 2025年新疆赴哈萨克斯坦文化交流和旅游推广系列活动(哈萨克斯坦“中国旅游年”配套活动)及非遗项目赴吉尔吉斯斯坦交流演出活动服务采购项目,详见磋商文件。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结束止(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 2025年新疆赴哈萨克斯坦文化交流和旅游推广系列活动(哈萨克斯坦“中国旅游年”配套活动)及非遗项目赴吉尔吉斯斯坦交流演出活动服务采购项目,详见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艾克拜尔·巴依孜,梁冬梅,张世昭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
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
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
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10%;
成交金额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
成交金额10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727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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