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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安县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站牌、候车亭、牌匾、储货架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29 15:41:07 本文标签:交通运输 台安县 一体化 

公告信息

台安县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站牌、候车亭、牌匾、储货架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辽宁众兴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发布时间:2025-05-15

项目概况

台安县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站牌、候车亭、牌匾、储货架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2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321-00029

项目名称:台安县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站牌、候车亭、牌匾、储货架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000000

最高限价(元):1944761.75

采购需求:

一、建设内容:

根据市交通运输局下达年度总体目标的要求,我县为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工作的需要,台安县交通运输事务中心对台安县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站牌、候车亭、牌匾、储货架工程建设等。

二、施工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工期:

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竣工(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四、★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五、工程内容及范围:

1.台安县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站牌、候车亭、牌匾、储货架工程,包括站牌318个,候车亭20座,牌匾169个,储货架169组(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站牌、牌匾等均需按甲方要求标注上具体图形标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竣工(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15日23时59分至2025年05月23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5月2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已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1076738331@qq.com)两种形式,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备份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前往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4.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时限:解密开始起30分钟内),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无法参与投标,后果自负。 5.本项目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应按要求网上领取采购文件,已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1076738331@qq.com)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递交备份文件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开标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人或授委托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电话开免提方式)答疑。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可使用"腾讯会议"APP收看网上开标直播,法定代表人或授委托人可提前下载并通过其手机号进行注册,开标时登陆"腾讯会议"APP观看开标实况。(请供应商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上注明其手机号码)开标时登陆“腾讯会议”APP,会议号为:374-128-213,会议密码:123456,或点击链接直接加入会议https:meeting.tencent.comdmiK0pKO1v6t0F腾讯会议APP下载地址:https:meeting.tencent.com。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解锁联系方式,请付费查看
注意:付费之后输入手机号或者阅读码即可查看,无需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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