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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山县公安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6-05-13 05:06:01 本文标签:服务项目 屏山县 公安局 食堂 

一、项目编号:N5115292026000008

二、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执行标准评审总得分
屏山县宇桂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宜宾市屏山县屏山镇蒋坝村1组123号654,000.00元屏山派出所及看守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百分比):80%
99.75

采购包2: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执行标准评审总得分
屏山县宇桂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宜宾市屏山县屏山镇蒋坝村1组123号636,500.00元屏山县公安局2026年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2(百分比):80%
99.75

采购包3: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执行标准评审总得分
屏山县宇桂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宜宾市屏山县屏山镇蒋坝村1组123号1,050,100.00元屏山县公安局2026年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百分比):80%
99.75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的第1包):

服务类(屏山县宇桂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品目编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C99000000其他服务屏山派出所及看守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详见采购文件详见采购文件详见采购文件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包2(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的第2包):

服务类(屏山县宇桂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品目编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C99000000其他服务屏山县公安局2026年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2详见采购文件详见采购文件详见采购文件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包3(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的第3包):

服务类(屏山县宇桂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品目编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C99000000其他服务屏山县公安局2026年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详见采购文件详见采购文件详见采购文件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勋平(采购人代表)、夏良容、母应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每个采购包分别收取,收取标准:按照服务类项目收取:100万以下的部分按照预算金额1.5%收取,100万-500万的部分按照预算金额0.8%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98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 0.954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3: 1.5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监督、投诉受理部门:宜宾市屏山县财政局;地址:宜宾市屏山县金沙江大道西段139号;联系电话:0831-5705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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