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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日照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05 02:06:22 本文标签:中华人民共和国 维修保养 服务项目 

一、项目编号:SDGZ2025240(招标文件编号:SDGZ2025240)

二、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日照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日照市众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日照市海曲东路北侧63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费率(%):12.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日照市众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车辆维修保养服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日照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汽车提供一级、二级维护,整车大修和总成大修,汽车小修专项修理,其它有关的汽车维护保养、换补轮胎、洗车、四轮定位平衡轮胎等小项目、变速箱维修、刹车片、刹车盘、电瓶、后视镜、离合器及离合器压盘、正时系统、精洗车辆、局部整形、钣金喷漆、清洗空调管道等其他维修服务。对日照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机关车辆提供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内的汽车维修、保养等维修服务自合同签之日起1年(12个月)(1)所采用的零部件、配件等材料,必须有合法的进货渠道,必须使用原装正品件,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以及汽车维修相关标准,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
(2)维修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产品;
(3)维修服务质量和其质量保修按交通部门的有关行业标准执行;
(4)车辆完工出厂执行质量保证期制度,质量保证期内,车辆发行故障或损坏,因维修质量造成的车辆故障或损坏,定点供应商应负责及时返修,由于维修质量问题而造成的车辆异常损坏或车辆机件事故由维修供应商负责;
(5)经维修车辆达不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的,返修的车辆不得再计价收费。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发生的故障,维修方必须优先免费返修。车辆维修完工出厂实行出厂合格证制度,维修质量不合格的车辆不准出厂;
(6)所采用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颁布标准,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以旧顶新。车辆维修时,重在修理。
(7)供应商应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采购人安排的指令性任务,包括节假日、大型活动、阶段性任务、灾害性天气、突发自然和社会事件的应急保障等各种非常态车辆维修工作内容,因此延长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标准以及改变工作方式的,不再额外支付费用。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季芬、王杰、李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优惠后收取定额3000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3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成交每小时人工费单价:8.00 元/时;成交材料费加价率:12.00%。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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