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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株洲市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安全专项检查情况通报

发布日期:2024-06-09 23:26:45 本文标签:情况通报 株洲市 混凝土 生产 

市区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管理,确保在建工程项目预拌混凝土的质量,本次检查由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颜春成带队,预混办工作人员及行业专家参与,于2023年11月6日至30日,对市区已取得资质在生产的18家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开展株洲市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通过检查来看,企业在产品的质量管控、混凝土配合比及出厂管理等方面,基本满足生产要求,质保体系平稳可控;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一定的提升,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管理体系,对现场的安全管控和隐患排查意识也有所加强;绝大部分企业的车辆安全管理体系建立运行良好,有专人负责并制订了车辆安全管理制度且组织驾驶员进行相应的学习培训;随机随车抽检混凝土试块27组,1组不合格,针对未达到设计值要求的试块,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应工程部位进行回弹检测,检测结果符合设计要求,确保了在建项目混凝土的使用质量。

二、检查中存在的问题

(一)质量方面的问题

1、个别企业持证人员人数未达到人员配置要求,持证人员社保关系不符合执证标准要求。

2、个别企业试验原始记录数据修约有误,有涂改现象。

3、个别企业温湿度计未校定或偏少,C类设备无自检自校记录。

4、个别企业配合比调整记录未说明原因,相关负责人未签字。

5、个别企业施工、监理等使用单位延伸监督考察登记表未建立。

6、普遍存在原材料第三方送检未对氯离子含量和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进行检测。

(二)安全方面的问题

1.部分企业安全制度落实不到位,安全检查流于形式,隐患排查及隐患整改记录不完善。

2.安全管理重点不突出,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失效。9家企业存在搅拌主机或输送带上安全设备失效的问题。依据《工贸企业重大隐患判定标准》第十四条,此类问题可以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3.安全用电方面存在隐患,大部分企业电气系统不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基本要求,存在漏电隐患。

4.部分企业员工安全意识不强,个人安全防护不到位,进入生产作业现场,不戴安全帽现象较为普遍。

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控方面存在漏洞,氧气瓶、乙炔瓶放置、防护、使用不规范。

6.安全警示标识管理环节薄弱,存在安全隐患。部分企业生产场所安全警示标识张贴不规范、数量不足。

7.有限空间和动火作业未审批或者审批不规范。

8.部分企业活动板房用于办公和居住,板房芯材防火等级不符合要求,存在火灾隐患。

(三)交通顽障痼疾方面的问题

1、目前,已取得资质并正常生产的企业都建立了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交通安全学习教育。

2、绝大部分企业的计量称重设备都安装了视频监控并正常使用,只有成华实业尚未安装。

3、大部分企业都按照规定对混凝土搅拌车进行统一标识,并建立车辆管理台账,只有成华实业、昌盛、云龙、南方荷塘、华新水泥和渌骏等少数企业未达到要求。

4、在各企业抽查部分过磅记录,基本未超载的有:天地中亿;其余均存在过磅率低、超载率高的问题。

三、处理措施

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采取现场告知方式,要求7个工作日内整改到位,到期进行现场复查,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将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1、各企业应提高实验室内部管理水平,确保质保体系的有效运行,做到质量可控,技术人员持证人数必须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确保混凝土的质量安全。

2、各企业应严格按规范标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增强安全防患意识,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

3、各企业对交通顽瘴痼疾源头企业的重视和管理程度需加强,必须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货物装载和安全运输。

4、各企业应加强运输车辆管理,按要求统一标识。

株洲市预拌混凝土管理办公室

2023年12月18日

来源地址:http://zjj.zhuzhou.gov.cn//c13825/20231228/i21471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