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信阳市住建领域劳动密集型企业等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建〔2023〕25号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明港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和《信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信阳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六查一打”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信安委〔2023〕29号)文件精神,现将《信阳市住建领域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12月13日
信阳市住建领域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要求和《信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信阳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六查一打”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信安委〔2023〕2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火灾事故教训,坚决消除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违法行为、盲区漏洞,从源头上把好消防安全关,守牢消防安全底线。
二、整治内容
(一)辖区内劳动密集型企业。同一时间容纳30人以上,从事制鞋、制衣、玩具、肉食蔬菜水果等食品加工、家具木材加工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特别是仓储与厂房合用场所,以及产业聚集区、工业园区内一个标准厂房由多个企业合租合用的储存、生产共用场所,各县区帮扶车间等重点企业和场所。
(二)辖区内公众聚集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会堂、体育场馆、公共娱乐场所等。
(三)辖区内特殊敏感场所。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服务机构、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旅游景区和文物建筑。
三、整治重点
对辖区内劳动密集型企业、公众聚集场所、特殊敏感场所(以下简称“3类场所”)未依法办理消防行政审批手续(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抽查),直接投入使用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整治。
分为历史遗留项目,项目建成后一直未依法办理消防行政审批手续的项目。改建扩建项目,办理过消防行政审批手续,后因改建、扩建或改变原建筑使用性质后未依法重新办理消防行政审批手续的项目。二次装修项目,二次装修项目未依法办理消防行政审批手续的项目。
四、整治措施
(一)摸清底数、应查尽查。
各县区与当地消防救援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做好沟通衔接,结合各部门已有信息,对辖区内“3类场所”未依法办理消防行政审批手续投入使用的场所进行摸排,摸清底数,建立台账。
(二)分类推进、突出重点。
1.针对已投入使用的项目无土地、规划、施工许可等原因造成无法办理消防行政审批手续的,应提请辖区政府召集有关部门专题研究、系统解决消防安全历史遗留问题,坚决防止久拖不决、留下后患。
2.针对辖区内满足申请办理消防行政审批手续条件的“3类场所”,未依法办理消防行政审批手续投入使用的,应依法查处并责令企业限期到住建主管部门办理消防行政审批手续。各县区住建主管部门应做好督促指导,及时完成消防行政审批手续的办理。
3.针对限期内,不主动办理消防行政审批手续或对现场消防安全隐患逾期拒不整改的,提请辖区政府挂牌督办,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
(三)严格查处,树立典型。
要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行政处罚等手段,对未依法办理消防行政审批手续投入使用的违法进行整治。对于情节严重,拒不整改的企业,要重拳出击,树立成反面典型,对辖区内违法企业切实形成震慑,引导企业自觉守法。
(四)部门联动,形成合力。
各县区住建主管部门在本次排查中发现的已依法办理消防行政审批手续的场所,对疏散通道不通畅、建筑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使用易燃可燃保温和装饰材料、火源电源气源管理不规范、初期火灾处置力量不足等情形或其他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及时通知企业进行整改,并函告相关责任部门进行跟踪,确保企业完成整改,消除火灾隐患。
五、时间安排
(一)部署发动阶段(12月20日前)。针对整治内容,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整治具体方案,细化整治措施,广泛宣传发动,全面部署落实排查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12月20日至2024年3月20日)。对辖区“3类场所”开展集中检查,督促问题整改,确保不留盲区,没有遗漏。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4年3月21日至3月底)。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汇总整理,总结固化经验做法,形成工作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各县区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树立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深化协作机制,消除监管盲区,确保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细化职责分工。各县区住建主管部门要以本次排查整治活动为契机,根据本地实际,梳理目前消防验收备案工作中的管理漏洞,进一步厘清系统内部及与城市管理、消防救援、自然资源与规划等部门的消防安全职责,明确分工,与有关部门协商完善齐抓共管工作机制,守牢安全底线。
(三)强化督导检查。市住建局将成立督导组适时对各县区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未按要求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实施约谈督办。
各县区自12月起,每月10日、25日,报送附件1、2,2024年3月30前报送工作总结。
联系人:李博 联系电话:0376-7639719
邮箱:zaz0376@163.com
附件:1.信阳市住建领域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台帐
2.信阳市住建领域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进展情况统计表
附件1
信阳市住建领域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
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台帐
县区: 统计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 地址 | 场所性质 | 建成时间 | 项目类型 | 未办理消防行政审批类型 | 未办理消防行政审批原因 | 整改时限 | 整改责任人 | 督促整改责任单位及 人员 | 单位法人或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 备注 |
1 | 示例 | ××县(区)××乡镇或×× 街道 | 特殊建设工程/其他建设工程的厂房/仓库/宾馆/幼儿园... | 2013年12月 | 历史遗留项目/改建扩建项目/二次装修项目 | 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抽查 | 缺少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图纸审查等 | |||||
审核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附件2
信阳市住建领域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
专项排查整治进展情况统计表
县区: 统计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检查“3类场所”(个) | 未依法办理消防行政审批手续场所(个) | 已督促完成消防行政审批手续办理场所(个) | 提请辖区 政府督办(个) | 发现隐患(处) | 整改隐患(处) | 约谈(家) | 立案处罚(家)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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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上述数据为截止填表日期累积数量。
信建〔2023〕25号关于印发《信阳市住建领域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