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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住建局不良行为记录处理决定书遂建信〔2024〕5号

发布日期:2025-12-23 22:28:47 本文标签:不良行为 遂宁市 决定书 记录 处理 

当事人:四川省国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呙国强

注册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浆洗街16号1栋9层4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0807380124

我局在事中事后监管中发现,你公司存在“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违规问题。我局对有关情况作了核实,现已查明基本事实。

经调查核实:

你公司作为“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宁工作办公室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存在“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不良行为,违反了《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附件《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与扣分标准》第F-1-03条规定。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充分听取了你公司对有关问题的陈述和申辩,详细告知了你公司前述行为违反的具体规定和可能被给予的处理。依据《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川建行规〔2024〕2号)规定,决定对你公司作出如下处理:

扣除你公司在“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信用分5分。

你公司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遂宁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11日 

 

原文地址:https://snjsj.suining.gov.cn/zwgk/show/0e12f1ac6094c70700985585d4cd6c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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