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日照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现行《日照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自2017年8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19年7月31日,已经到期。为更好地适应新情况、新变化、新政策,需要对现行《日照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进行修订完善。我局在原有《办法》的基础上起草了《日照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征求意见时间截止2024年11月12日,可通过以下途径将意见反馈至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邮箱:rzszjjzbk@rz.shandong.cn;
联系电话:0633-7979139。
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4日
原文地址:http://zjj.rizhao.gov.cn/art/2024/11/4/art_32695_10311005.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