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重点处,各县市区住建局(住交局),江北新区规建部、经开区规建局、高新区规建部、三山经开区城建局,市建管处、质监站、轨道(隧道)质安站,芜湖前湾集团有限公司、芜湖宜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经系统动态核查,现将未按规定安装视频监控及扬尘设备的工程项目予以公示(具体见附件),请于8月15日前整改完毕,逾期未整改的项目,将根据《建筑施工企业施工现场行业管理评价标准》对工程项目施工单位进行扣除企业行业管理评价分。
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9日
原文地址:https://zjw.wuhu.gov.cn/xwzx/tzgg/8631754.html



